【封釘】、【寄釘】、【安釘禮】不同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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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昔時死亡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情.又因沒有醫生開具死亡證書及檢察官相驗制度,通常要由亡者之親兄弟審視後,才將大體入殮、封釘、安釘或啟靈埋葬.免得親族誤會喪家之子、媳將亡者草草收殮,甚至會被認為對亡者,有忤逆不孝、虐待死亡之嫌...等。

  大體入棺安置後,以庫錢塞缝,固定不會移動,並經子孫親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,此時家屬不可啼哭,也不可讓人影投入棺中,俗稱「眼淚入棺或人影被壓住都是不吉祥的徵兆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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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封釘的意義,於瞻仰遺容後隨即靈柩加蓋封釘-父喪由「同姓的同輩」主釘,母喪由「外祖」主釘,謂之「封釘」。

  棺釘分四角四支長釘,釘長五點五寸,長釘要整支打入。天頭中間一支小釘纏紅布條,小釘只略釘一下,即由長男用口咬起,再削下一小塊棺木,將子孫釘和割下的棺木放在靈桌的香爐上,保佑子孫百世其昌,等到撤靈時才一起燒化掉。點釘時要唸吉祥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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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應現代工商社會,人人為生活而忙,所以可能在入殮當天族長或母舅未必到場,乃直接由棺木店仵作為之,而於出殯日另外再安排一場「安釘禮」.若留到出殯日再作「安釘」儀式,俗稱。

  本縣沿海地區之習俗,入殮時之「封柩」就行安釘禮;但在較為山區地方之習俗,仍在奠禮後行「安釘禮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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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釘禮意義,請族長(男歿)或母舅(女歿)舉行的執斧點釘儀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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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子雙手持盤舉至額前,率兄弟、長孫及親屬至點釘者前跪下,恭請安釘。

  點釘者即右手持斧,左手扶起遺族,引至柩前,依司儀(司功)或宗教師的指示,依序點斧,點釘者將斧頭輕點靈柩四端長五點五吋的長釘,每安放一處,口中唸吉祥話,子孫們一聽即齊聲應「有喔!」,依「出」字型之順序點斧,以取其「出丁」的意思。

  而在子孫釘的部分,若其子孫忤逆不孝,通常點釘者會較用力點斧,令其咬不起來,咬得沒齒難忘,以告後人要孝順,否則會有報應。

  吉祥話則希望藉點釘的方式,使子孫獲得「五福」代代興的寓意。但也有地區已經改良以兄弟同心合力以手團結拔起子孫釘。以寓於兄弟必須團結一致。最後子孫向柩位行三叩首禮,即完成「安釘」儀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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